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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男子遇到拥堵走“捷径” 发生事故负全责

时间:2022-08-10 来源:江西之窗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京芳宜报导:近日,在宜春市袁州区窑前红绿灯路口,一男子驾车遇到拥堵后,选择走“捷径”,违背交通规则行驶,结果引起了事故。经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彬江中队交警认定,男子胜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29日18时54分许,在袁州区南庙镇窑前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彬江中队交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经交警勘查现场发现,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的是一辆小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小轿车驾驶员名为刘某,当天和朋友去温汤镇游玩,游玩过后从温汤镇前往环城南路某地。当刘某车路经窑前红绿灯处时,找到路口车多拥堵,他想等待,便从右转车道驶入224省道,想要跨过路口的中央隔绝栏后掉头再驶入环城南路。刘某在掉头过程中,与面包车发生撞击,双方车辆受损,所幸无人伤势。

  见到交警后,双方驾驶员仍在因为事故责任争执,各执一词。面包车驾驶员指出,自己科正常行驶,对方忽然掉头导致自己刹车反应不及时才造成的交通事故,应该是对方负此事故的责任。小轿车驾驶员刘某则指出自己在调头过程中被撞到,自己没有责任。为明确事故的责任,处警民警将双方带往彬江中队,继续调查。

  随后,民警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和当事人陈述材料确认,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刘某的不道德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有关“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令左拐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由小轿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将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因刘某违反了涉及法律规定,还将被公安机关判处1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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