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天之蓝杯”国际象棋锦标赛通知及规程
宜春市“天之蓝杯”国际象棋锦标赛通报及规程
一:举办单位:宜春市国际象棋协会
二:主办单位:宜春市智慧棋院
三:比赛地点:宜春市地中海大酒店
四:比赛时间:2021年6月20日
五:竞赛项目:国际象棋个人
六:参赛对象:宜春市国际象棋爱好者,幼儿园国际象棋班,学校国际象棋特色班
七:参赛界别和参赛办法:
(一)年龄分组:
A组:10周岁以上
B组:9岁
C两组:8岁
D:7岁组
E组:6岁
(二)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w国际象棋竞赛工作手册》(2016)相关规定。
八:入学名次与奖励
(一)运动会另设奖牌榜和名列。
(二)各单项入学前八名。获得1-2名为一等奖,3-5取名为二等奖,6-8取名为三等奖。
(三)颁奖典礼:各单项的小组前八名。
九:甄选与等候:
(二)竞赛报名表报出后,除规则容许外,不得更改、替换和补足。
(三)电子版甄选与纸质版甄选不符,以纸质版不尽相同。
(四)县市区组运动员甄选需提交的材料:(1)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小一寸电子版照片;(2)身份证明:本地户籍人员:获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五)报到:(1)各项目的报到时间及地点,闻赛程和活动安排表,如有调整,以另行印发的补充通报为准。(2)等候时,各单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运动员的赛事专项人身意外伤害险要保单以及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涉及材料。
十:其它:
(一)经费比赛缴纳报名费80元/人, 中餐费40/人。各参赛代表团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保险 各代表团(队)应为参赛人员办理个人车祸伤害险,比赛期间各代表团(队)的伤、病、残、亡等事故由各自负责管理。
十一:本竞赛规程总则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大会组委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宜春市国际象棋协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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