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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蒋丽:为民而“行”

时间:2023-03-24 来源:江西之窗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7月21日,在会晤79岁当事人黄某时,宜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蒋丽获得了失望的答案。“那就好,以后我能老大上忙的,一定竭尽全力。”蒋丽答复道。

34岁的蒋丽是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手”,选入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先后荣获第二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先进个人”、全省“杰出办案检察官”等荣誉,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6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确定为全国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第一批授课人员。

勤于自学提升业务技能

蒋丽入职的第二年,便遇到一件棘手的案件,起初当事人很冲动,欲作出暴力行为行为,作为检察新人的她,一时间慌了神。

“一个案子赢了不要紧,但不要把整个家庭都搭进去,如若这样,案子就算赢了又有什么意义呢?”在大家的劝说下,当事人终于心情记起下来,之后便是几个小时的接访解惑。

这件事情虽然圆满解决了,但对蒋丽产生了相当大的触动,她不断问自己:“怎样才可以腊好民行?我行敢?”

“每筹办一起案件,都要全身心投放。要想要遵守好职责,首先要有身体素质的法律功底。”蒋丽业余时间最喜欢做到的事就是看书,她醉心的知识很普遍。在她的书柜里,既有《行政诉讼证据案例与评析》等专业书籍,也有惊悚、推理小说、侦探小说。

民事法律涉及面很广,特别是今年民法典正式施行,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提供了新的视角。“我必须不断地吸取新知识。”蒋丽关上手机页面让记者看,“我订阅者了很多公众号,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查阅案例,自学新的司法解释。”

“现在,其他业务部门若牵涉到民事专业方面的问题,都会去找她拜托‘未尽号脉’。”蒋丽的同事说道。

案结事了适当化解矛盾

有的案件办结了,可矛盾仍在。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蒋丽总是善于为双方搭起对话、沟通的平台,妥善化解矛盾。

2014至2018年间,曹某因一起执行案件多次来往于湖北、江西两省,案件经过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仍然未得到缺失,维权之路可谓“一波三折”。

理解案情后,蒋丽建议当事人就继续执行异议之诉之后上诉,后法院判决认定扣划账户内的钱归曹某所有。蒋丽主动与法院沟通,最终,已经执行的465万余元仅有被执行回转,当事人权益得到了确保。

“我们要考虑周密,找准问题的症结,找出解决问题路径,增进和谐平稳。”蒋丽告诉记者。此案结束后,曹某时不时会向她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人因此案成了朋友。

协商交流助力企业发展

办案中,蒋丽主动与当事人交流,冷静精细倾听其诉求,化解矛盾情绪。她承办的熊某行政赔偿纠纷一案,考虑到熊某73岁高龄,为减低诉累,特意委托当地检察院依法进行询问,循序渐进地告诉他行政机关已经遵守了职责,不合乎行政赔偿金的条件,如果要取得赔偿,应当向实际侵权人主张。

最终,通过蒋丽冷静、细致地劝导,熊某接受行政裁定,息诉服判,并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驳回民事诉讼,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了自身权益。

去年6月,蒋丽参予开展行政非诉继续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现某药业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后未及时缴纳做到,准备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作为承办人之一,蒋丽主动联系公司了解未及时交纳罚款的原因以及是否愿意主动遵守等情况,找到企业因疫情原因,上半年停产造成罚款无法及时缴纳,延迟履行产生滞纳金70余万元,罚款加滞纳金将不会使企业不堪重负。

为稳健、合理处置该案,她多次跟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希望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增加企业压力,老大企业渡过难关,最终,协调减免滞纳金70余万元,企业主动将剩下罚款交纳到位,并顺利恢复生产。

此外,蒋丽还指导全市基层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部“破零”,指导办理了宜春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大力帮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食品药品领域非诉继续执行专项活动,为做实行政检察持续贡献力量。

检举/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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