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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熊金华被“双开”

时间:2021-05-06 来源:江西之窗

  原标题:江西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熊金华被双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廉洁江西”微信公号11月9日消息,日前,经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后,中共抚州市纪委、抚州市监委对熊金华相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熊金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决定。违背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攫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当作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背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某环境污染案涉案人员未及时追究刑事责任负有最重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查处、工程承揽、干部甄选举荐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行贿他人财物,因涉嫌受贿犯罪。

  熊金华身兼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其不道德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发散、不收手,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要求给与熊金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违法扣除;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收押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熊金华简历

  熊金华,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于,江西金溪人,大专学历, 1988年8月参与工作,1994年7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4年4月,金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1994年4月至1995年3月,金溪县公安局对桥派出所干警;

  1995年3月至1995年11月,金溪县公安局陆坊派出所副所长;

  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金溪县左坊乡副乡长、派出所副所长(主持人全面工作);

  1996年12月至1997年7月,金溪县左坊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金溪县左坊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1998年3月至2001年5月,金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金溪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黎川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4年5月至2006年5月,黎川县公安局政委(副县级)、党委副书记;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黎川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副县长候选人;

  2006年12月至2010年9月,黎川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0年9月至2016年10月,东乡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6年10月至2019年2月,南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来源:“廉洁江西”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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