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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宜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时间:2022-09-20 来源:江西之窗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志翔报导:6月24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讲解宜春市宣传第31个全国土地日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6月25日是第31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恪守耕地红线”。据介绍,6月21日至6月27日,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深入基层的宣传活动,明确将以“四个一”开展主题宣传: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开辟1个6.25土地日宣传专栏、积极开展1次送法进社区、开展1次送法进乡村。

  如何死守好耕地红线,避免耕地“非粮化”?

  针对“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如何死守好耕地红线,防止耕地‘非粮化’?宜春市实施了什么政策?”这一发问,新闻发言人回应,今年3月22日,宜春市制定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平稳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严格保护利用耕地资源。方案拒绝: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极力遏止耕地“非粮化”增量的同时,彻底摸清耕地“非粮化”存量,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严格控制耕地改以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苛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令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专门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毁坏耕作层的不道德。禁令闲置、荒凉永久基本农田,明确对闲置永久基本农田专门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如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针对“如何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这一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回应,首先,农村村民建房不能乱占耕地建房,要理解什么是“八不许”。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许”的通知》。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许强占多占到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闲置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闲置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辟的房屋;不许违法审核闲置耕地建房。其次,针对农村村民合理建房市场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实施印发了《关于极力遏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贯彻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实行意见》,明确从“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改用审批”等六个方面确保。

  据了解,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要求,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成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土地日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引领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强化节约用地和维护耕地意识的重要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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