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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五年丨九江法院先进个人

时间:2022-09-20 来源:江西之窗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 波

中共党员,现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近年来,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秉持习近平总书记“5﹒8”讲话精神,紧盯院党组提出“争创一流”目标任务,围绕院党组要求和全市法院重点工作,对标“三个服务”工作要求,严肃履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获得新的发展。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游 勇

游勇同志现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员额法官。该同志努力践行“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投身“争创一流走稳前茅、推动发展争做标杆”活动。2018年在省法院的关心和反对下,其担任负责人的九江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大会表彰。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绵绵

1992年1月出生于,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专职干部。该同志以“谈政治、肯作为、善创意”的担任扎实做好九江中院党建工作,2020年撰写的《探讨“三个一”,搭建“三平台”,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工作案例荣获全国法院党建优秀创意案例,并代表九江中院作为10个得奖单位之一,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党建创意杰出案例推介汇报会上进行现场演讲推介,会上最高院周强院长对获奖案例予以充分肯定。该同志自2019年入职以来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优秀公务员1次、个人嘉奖1次。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 林

江西鄱阳人,中共党员,2000年至2017年在武警部队服役,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表扬为“全军优秀士官人才”, 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复员到市中院,倒数两年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两庭”建设优秀个人,2018年、2020年分别被市中院记嘉奖,2019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5月被选为九江市“扫黑除魔”先进个人。近年来,该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忠实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闵 波

闵波同志现任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07年毕业到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专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将近14年,曾荣获“江西省杰出法官、九江市优秀法官、九江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闵波同志在担任执行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敢于担当,心怀奉献给,锐意进取,用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永不服输的斗志,率领执行局十余名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捉执行、带队伍,努力探索执行方式,构建了质效双优,圆满完成了“基本解决问题继续执行无以”工作任务。

九江市德安县人民法院

沈图靖

2015年底转入九江市德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担任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参与工作以来,该同志勤奋敬业、扎实苦干,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在憧憬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理念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2016年以来倒数四年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法官助理,2021年3月获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嘉奖,夺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接纳。

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法院

刘 宏

1986年3月出生于,汉族,江西省武宁县人,会计师、税务师。该同志于2010年8月通过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转入武宁县人民法院工作,2015年12月至今任武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该同志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系统地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品格,自觉树牢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自学引领执法人员办案。该同志秉承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营商环境的理念,对建筑工地涉民工死伤赔偿金案件,在法院最先限于工伤赔偿依据展开裁判,为底层群体权益保障匡正。

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

谭 晋

中共党员,现任修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综合办公室主任,中国共产党修水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他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都是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在同事的眼里,他耐心谦和,敬业做事;在当事人眼中,他认真坚韧,纯朴平易近人,温和友好,时常微笑的脸上让人感到温暖;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选为省市县先进个人。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晓军

张晓军同志自1991年10月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法院工作,现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赛城湖人民法庭庭长。29年以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心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法官。2020年3月,他妻子被查出肺腺癌晚期,5月他被查出患上糖尿病,面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是新成立的法院,员额法官较少,法官助理较少,案多人较少矛盾引人注目的情况,他忍受着巨大悲痛,严肃履行一名员额法官职责,全年审结案件181件,无一件被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无一件被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庐山市人民法院

罗光辉

1980年3月生,江西丰城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2008年5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5月毕业庐山市人民法院,曾先后在横塘人民法庭、办公室工作,目前担任牯岭人民法庭庭长、执行局负责人职务。该同志入院以来,工作积极进取,认真负责地参与每一起案件审理的相关各项工作,完满地已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该同志深知理论还需要与审判实践中结合,自己才能不断茁壮,于是从进入法院那天起该同志就非常虚心地向有经验的同事和领导学习,以填补审判实践经验的严重不足,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工作和学习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荣誉。

都昌县人民法院

沈青华

1976年9月出生于,现担任三汊港人民法庭庭长。自1998年8月分配到县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基层办案一线,他自知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小事就是我们工作的大事。对于我们来说,每一起案件只是工作中的一部分,但对于群众来说,案件就是他的全部,因为有的群众一辈子有可能只打一次官司。所以,他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尽最大努力展开调解,即便调解不成也是认真编写判决书,尽力确保司法公正,希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争创五年丨九江法院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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