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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还盗掘古墓!抚州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时间:2023-01-14 来源:江西之窗

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开审了一起非法狩猎、被盗古墓葬案件,被告人徐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0年6、7月份,被告人徐某伙同程某、姜某、姜某二、余某陷至金溪县黄通乡被盗了一座古墓葬,挖出了两个土碗和两个泥罐子。

后来,余某将这些土碗和泥罐子卖出,共7200元人民币,徐某分得1200元人民币。在案件侦察过程中,被告人徐某又到金溪县琅琚镇某山上的橘林、菜地处用木桩、塑料管、铁丝线、橡胶帽头等材料做成的通电铁丝网捕猎野兔等动物,致一只野猫死亡。

(网络图)

法院审理指出,被告人徐某在禁猎期及禁猎区内用禁用的猎捕工具电击及装置猎捕,危害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并伙同他人参予被盗具备历史、艺术、价值的古墓葬,其不道德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和盗掘古墓葬罪。

徐某系由共同犯罪,有讯问情节、且无罪认罚、积极退赃并自愿缴付罚金,可依法从轻处理,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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