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院院长邹中华任省高院执行局局长
时间:2019-10-01 来源:江西之窗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功令研究重大课题《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南昌举办,会议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主持。这意味着,邹中华已到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其上一任赵九重已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邹中华简历
1978.10—1981.10 江西医学院宜春分院医疗系学生
1981.10—1982.05 江西省靖安县农机厂病院大夫
1982.05—1990.07 靖安县人民法院干部、法医(其间:1985.09--1988.07世界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0.07—1991.11 靖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审讯员
1991.11—1992.05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副科)
1992.05—1993.09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布告员(副科)
1993.09—1995.04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任科员(正科)
1995.04—1996.12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讯员(副处)(其间:1993.09--1996.07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96.12—2002.01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审讯员(副处)(其间:1998.03-1999.03万载县双包乡扶村工组组长;1999.03-2000.05万载县副县长挂职磨炼)
2002.01—2011.08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设置办理处处长、审讯员( 正处)
2011.08—2011.09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副厅)
2011.09—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
(简素来源于江西法院网)
特荐文章
点击排行
头条文章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