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萍乡一司机撞人后送其上医院路上又撞死一对爷孙
时间:2018-08-04 来源:江西之窗
“7.31”新319线产业园及毛家桥路段交通变乱情形传达
警情转达
2018年7月31日晚19时37分许,肖某驾驶赣J1N***小车由升坊镇开往莲花县城,行驶至新319国道升坊产业园路段时,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由肖大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肖大某(男,61岁)右大腿受伤,变乱产生后肖某未报警及未保护现场,立即与路人一起将受伤的肖大某抬进其车内,连气儿驾驶该车送伤者前往县医院医治。19时43分许,行驶至新319国道毛家桥路段时,将步碾儿的毛云某(男,60岁)及其孙毛梓某(男,5岁)碰撞,造成毛云某、毛梓某受伤经病院急救无效后死亡。
7月31日晚19时49分许,莲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第临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举行救援,同时开揭示场措置及考察取证事情。目前,肖大某伤情稳定,惹祸司机肖某已被公安构造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骤查处理中。
莲花交警提醒恢弘驾驶人,在阶梯上产生交通故后,应留意:
1、《路线交通安好法》第七十条:在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该当立刻停车,掩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该当立刻急救受伤人员,并迅速请示执勤的交通差人也许公关构造交通经管部分,因急救受伤职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搭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的正常镇静心态遭到破坏,感情颠簸较大,留意力难以汇合,如再陆续驾车,极易产生二次事故。
莲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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