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美食

私自走出隔离区,新余一男子被公安机关处罚

时间:2022-12-07 来源:江西之窗

近日,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要求、命令的案件,有效维护了隔离点的正常管理秩序。

8月6日傍晚,高新分局水西派出所接到水西镇新冠肺炎疫情集中于隔离点工作人员报警,称之为隔绝点内的一名被隔绝人员不遵从隔离点管理规定,在隔离期未完结便私自走出隔绝房间,离开所在的隔绝单元,退出隔绝点微信群,情绪较为激动。民警收到报警后,很快作好防疫措施,赶赴现场处理。

经理解,何某因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余,经社区通报进入该隔绝点隔离,隔绝期限邻近完结,因未接到解除隔绝通报而对隔离点工作人员不满,情绪激动之下,遂自行走出隔离区“质问”工作人员。由于何某仍在隔离期内,民警耐心地向其说明有关政策,要求其遵守隔离点规定,随后何某表示因应,回到隔离房间,直至隔离期完结。

8月10日,民警将何某传唤至水西派出所拒绝接受调查,经过询问有关人员及充份的法律政策讲解,何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省了自己鲁莽的不道德可能对隔离点工作导致的不良影响,并真诚地向隔离点的工作人员道歉,写了书面检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何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警方警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不利,广大市民要遵从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管理。如不遵从有关规定、不配合防疫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与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公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五谷丰登新余

举报/对系统

上一篇:赣县城北教育小镇最新情况! 上一篇:8月8日吉安全民健身体育中心6大场馆将免费对外开放(图)

您可能也感兴趣:

特荐文章

乐安:一“网逃”男子办理业务当场被抓(图)-抚州频道-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图文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