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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检察院对2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

时间:2022-08-15 来源:江西之窗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渝青岚报导: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对被告人赵某和史某宣判。

  经审查查明,2019年以来,被告人赵某和史某参与以陶某某(已起诉)等人为首的暴力传销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新余市居民小区同住房屋,以高额报酬为诱饵,引诱他人重新加入,从中取得升级和收益。该犯罪集团通过采取控制人身、打伤、报复、侮辱、羞辱等手段,褫夺被害人人身自由,劫取被害人钱财,相当严重妨碍社会生活秩序,导致恶劣社会影响。其中,赵某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1次,劫得人民币3900元,非法限制2人人身自由;被告人史某非法限制1人人身自由。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通过做实做细提早插手工作,创新办案方式,运用远程提讯、律师视频见证等,不断提升审查起诉工作效率,仅用26天即开审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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