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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杀妻案”8日二审,被害人母亲:我待他(被告人)如亲生儿子,曾照顾三年

时间:2023-05-28 来源:江西之窗

  原标题:“南昌杀妻案”8日二审,被害人母亲:我待他(被告人)如亲生儿子,曾照顾三年

  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 受访者供图

  倍受注目的“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龙死刑,随后其家属驳回裁决,二审将于10月8日在江西省高院开庭。7日,被害人易某的母亲张女士透露,届时她会出庭,诉求是维持原判,“坚信法律公平公正,还我女儿一个公道。”而被告人王某龙的母亲则向媒体表示,作为母亲想救儿子因此裁决,“希望法院看到事出有因”。

  10月7日一早,猛犸新闻记者从被害人易某的母亲张女士处得知,该案二审将于8日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她正打算做到核酸检测,为出庭做打算。一审判决后,王某龙的家属曾给她发来短信,称之为愿意赔偿房子,希望获得谅解,她表示不接受。

  对于王某龙亲属裁决一事,张女士表示,王某龙杀死自己的继子女儿手段残暴,且在作案后有预谋的实行抛尸,见网友,和朋友玩乐,并以其女儿的名义愚弄亲友、单位,行为极其恶劣。“王某龙曾在我家里居住于了三年,我待他如亲生儿子,与他们一同生活,照顾他们生活居家,但未见他案发后有任何忏悔不道德。”张女士还称小易是自己的独生女,失去爱女一年来痛不欲生,始终没有走进阴影,为女儿讨回公道的信念支撑着她艰难熬过一年。

  而被告人王某龙的母亲则向媒体回应,一审判决后,儿子确实不打算裁决,作为母亲想救儿子,所以拒绝儿子提起裁决,“期望保住儿子一条命,他不是十恶不赦的人”,并称,“期望法院看见事出有因。”

  猛犸新闻此前持续追踪报道,2020年10月,南昌28岁女子易某在家中被丈夫王某龙杀死并抛尸。记者提供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龙和被害人易某于2019年登记成婚。10月13日晚,两人因琐事在客厅发生口角,王某龙遂用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易某机械性窒息丧生。之后,王某龙约其朋友等人见面、娱乐,并出售行李箱抛尸赣江。易某死后,王某龙还冒充易某名义给单位请假,和易某母亲张女士聊天,掩饰易某死亡事实。

  今年7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随后,王某龙及其家属提起上诉。

  10月8日,该案二审将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此前报导:“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被告获得死刑,法院:罪行极其相当严重

  7月16日,“南昌杀妻抛尸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王某龙被判处死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新闻获得的起诉书显示,事发时两人再次发生口角,王某龙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其窒息而死丧生。案发后,王某龙将易某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后抛入赣江,还冒充易某的身份恢复他人信息。

  凶手杀妻后抛尸赣江,冒充妻子回复消息

  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易某、王某龙为登记成婚的夫妻。2020年10月13日晚,易某、王某龙因琐事在家中发生争执,王某龙企图安抚易某无果,双方再次发生口角。

  当晚,因担忧易某离家,王某龙用双手撑住易某的肩膀阻止其离开,易某不从,王某龙又用左手扼住易某的颈部将其顶在门上,易某不断反抗,王某龙遂用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易某窒息而死丧生。

  经法医鉴定,易某系由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隔天,2020年10月14日,王某龙约了多名朋友见面吃饭并到酒吧玩游戏,后在电竞酒店睡。次日(10月15日)10时许,王某龙买了一只黑色拉杆行李箱返回家中,将易某的尸体放进行李箱,将该行李箱放在地板上后离开了。

  2020年10月16日零时许,王某龙回到家中将装有尸体的行李箱带出有,将行李箱抛入赣江。隔天11时许,王某龙再次将随身携带的易某的手机抛入赣江中,随后离开了。

  2020年10月14日、15日、16日,王某龙用易某的手机和微信号以易某身体不适为由向易某所在单位领导休假,在易某的母亲张某通过微信询问易某婚事及礼金准备情况时,王某龙以易某身份恢复张某称之为易某正在整天,并以王某龙母亲和姐姐在旁不便为由不接电话。

  起诉书显示,有群众报警称在南昌市扬子洲南昌闻对面毛毛船厂河边找到一个装有尸体的皮箱。2020年10月17日,南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同日移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首府。同日下午,公安机关在王某龙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被告方辩称有抑郁病史,鉴定意见:案发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庭审中,对于审理机关的指控,王某龙的辩护人坚称被告人王某龙具有从轻量刑情节,其中包括王某龙有抑郁症病史,一直未获得有效治疗。

  针对这一点,在公诉机关递交并经法庭质证、证书的证据中,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开具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王某龙在案发时为几乎刑事责任能力人。

  综上,法院认为,王某龙故意非法褫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包含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不予严惩。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

  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被告人王东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备坦白情节,但王某龙犯罪性质险恶,作案后与朋友喝酒娱乐,抛尸灭迹,欺骗亲友,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某龙不予从轻惩处。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王某龙死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6日,死者易某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事发至今,她仍未从失去女儿的悲伤中走进。这个裁决结果在她的预期之内,她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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