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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补贴标准和申请办法看这里

时间:2022-05-16 来源:江西之窗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保障制度,做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近日,吉安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订了《吉安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全面推行)》

记者从实施办法了解到,为提升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覆盖面,满足残疾人个性化辅具需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将由实物发放变为货币化补贴

哪些人需要申请人补贴?

本办法所指补贴对象,是指具有吉安市户籍或吉安市有效居住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残疾审定登录医院、县及县以上具备医疗临床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具诊断证明的0-7岁(不满8周岁)残疾儿童。

有哪些补贴标准?

* 《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单项价格在600元(不含)以内:

实际购买价格低于相对应辅具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不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0%给予补贴。

* 实际购买单项价格低于6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

1、对于0-7岁残疾儿童、8-18岁残疾孤儿及事实无人养育残疾儿童(未入学)、残疾学生、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和享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的贫困残疾人等重点补贴对象,其出售的辅具价格低于相对不应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 100%给与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出售价格的 100%给予补贴。

2、其他残疾人出售辅具价格低于相对不应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不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80%给与补贴。

* 对于有有所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多重残疾人申请享用补贴的辅助器具种类不得超过3种,其他类别残疾人不得多达2种。

* 同种类辅具申请数量除以下情形外,不得超过1件:

1、0-7 岁听力残疾儿童经评估不应双耳兼容助听器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

2、两肢残缺的残疾人经评估应兼容适当辅具的,可一次性申请人2不具假肢,按2件计。

3、装配矫形器的残疾人经评估不应适配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2具矫形器,按2件计。

留意:使用期限内无法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不过,这些事情要注意

01

本实施办法所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包括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评估兼容、适应性训练、效果评估、追踪回访及售后服务服务等。

02

在用于期限内的辅助器具不得出售、租赁或有偿转让。一经找到,服务对象3年内不能享用辅具补贴优惠政策。

03

申请人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只得补贴资金并在3年内不能享用辅具补贴优惠政策。获取虚假评估报告以及参予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取消其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实有风险,申请人需谨慎哦,将机会留给更多真正必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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