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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款投案的江西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被双开:隐匿涉案财物

时间:2020-05-29 来源:江西之窗

本文转自【新华新闻】;

5月8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之为,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长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邓长明违背政治纪律,对付组织审查,转移、隐匿涉嫌财物,遵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疏于对下属的教育监管,多名干部相当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纪律,在干部甄选任用工作中违规推荐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攫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执法人员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予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攫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极大,因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讲解,邓长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愿景,理想信念失去,党性原则缺陷,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发散、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并经省纪委审查会后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后,要求给与邓长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与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违法扣除;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11月,官方公布消息称之为,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邓长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抚州市纪委监委当时认为,邓长明系“携款投案”。

同在当月主动投案的还有时任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文。5月8日,丁文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称之为,经查,丁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购物卡;违背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专门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出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违背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执法人员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予赌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捷,为他人攫取利益,非法行贿他人财物,数额特别极大,涉嫌行贿犯罪。

官方履历显示,邓长明2020年1月被免去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职务,2020年3月被免去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丁文2020年1月被免职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职务,2020年2月被免职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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