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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明日二审开庭,此前检方抗诉量刑畸重

时间:2023-01-29 来源:江西之窗

原标题:吉安“少年遭到围殴反杀”案明日二审开庭,此前检方抗诉量刑畸重

倍受关注的江西吉安16岁少年吴某遭围殴反杀案二审开庭在即。8月30日,新华新闻(www.thepaper.cn)从吴某的母亲吴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8月31日上午9时许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吴女士告诉新华新闻,她正在为明日的庭审做核酸检测,如果明天的庭审结果她不满意,她将继续受理。

吴女士向澎湃新闻获取的该案一审判决书内容表明,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吉安安福县男子王某锋纠合7名男子,持刀擅自闯进当地一家宾馆房间,对房内一名16岁少年吴某展开殴打。情急之下吴某持刀反攻,造成一名男子丧生,两人受伤。

今年5月,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2021年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判决提起抗诉。安福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裁决不存在量刑错误,造成量刑畸重、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吴某母亲吴女士此前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回应,儿子吴某的行为归属于正当防卫,不包含故意伤害罪,裁决后于6月9日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裁决。

针对此案,8月24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之为,该院于7月2日二审法院此案,8月9日将《出庭通知书》送达给吴某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该《出庭通知书》已写明此案开庭时间为8月31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8月9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依法通知了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法院在通报中指出,因吴某系2003年12月29日出生于,至今年满十八周岁,依据涉及法律规定,将按既定时间不公开发表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到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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