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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严惩不贷!江西破获重大邪教案件吉安4名“全能神”女子被判刑

时间:2018-08-22 来源:江西之窗

贪恋邪教,拒不悔罪,不是太虔诚只是被“骗”太深。近期,吉安4名女子因陶醉“全能神”从事邪教的构造、成长、撒播活动,被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2018年1月4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使用邪教组织破坏执法实施罪,对被告人王灵洁、周华兰、蔡如华、李月(化名)等四人依法作出判决,别离判处:

王灵洁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周华兰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蔡如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李月(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四名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奏效。

王灵洁,女,1987年8月出生,汉族,福建省长乐市人。

周华兰,女,1984年6月出世,汉族,江西省上栗县人。

蔡如华,女,1978年1月避世,汉族,广东省揭阳市人。

李月(假名),女,1978年11月出世,汉族,江西省吉安人。

隐蔽赣南,组织开展邪教活动

2007年下手,王灵洁、周华兰、蔡如华、李月(化名)先后插手“万能神”邪教机关,划分化名参与“全能神”的会议、流传。2012年下手,四名被告人先后担任“全能神”邪教机关“小区”向导,负责“小区”范围内“万能神”的构造、成长、撒播事情。

2015年4月,被告人王灵洁在“全能神”浙闽牧区工作。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周华兰、蔡如华、李月(假名)升任“全能神”邪教机关赣南区向导(五人计划组成员),负责吉安、分宜、新余、萍乡等二十余个“小区”的“万能神”组织、成长、流传事情。

2017年3月21日,被告人王灵洁过程纸条神秘向被告人周华兰、蔡如华、李月(假名)通报信息。3月23日,周华兰将潜入吉安的王灵洁接至吉州区一“全能神”邪教构造窝点。当日21时许,公安民警在该窝点抓获王灵洁、周华兰,并当场查获王灵洁、周兰华随身携带的积储介质,随后查获安排在窝点的储蓄介质、册本、小册子、散页好多。经公安机关判定,从所查获的储蓄介质中提取了总计8万多个文档、视频文件、音频文件、图片等资料,上述文档、文件、图片以及查获的书籍、小册子和散页均为“万能神”邪教张扬品。3月24日、25日,公安民警又先后抓获蔡如华、李月(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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