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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川教育集团及抚州市实验学校学区范围出炉(图)-抚州频道-中国江西网首页

时间:2020-06-02 来源:江西之窗

《2020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作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报》(赣教基字〔2020〕9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作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60号)规定,融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拒绝,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收入学不道德,增进教育公平,办成人民满意教育。

  二、主要目标
  2020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决就近划片优先顾及公平的原则,按照划界的学区范围,严苛实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与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全面落实阳光招收政策,确保招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原则
  (一)就近优先。凡合乎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该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已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生择校生。
  (三)阳光招收。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决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收。
  (四)免费入学。严格执行政策,不得缴纳任何形式与入学挂勾的费用。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2020年小学一年级指导性招收计划为600人,初中一年级指导性招生计划为900人(含市实验学校本校直升生)。

  五、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学区内合乎入学资格条件的当年剩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于)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学区内合乎就近优先入学条件和由电脑派位产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六、学区范围
  东:王安石大道与伍塘路交汇处至惠泉路与伍塘路交汇处;惠泉路与园纵二路交汇处至迎宾大道与园纵二路交汇处;迎宾大道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五峰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五峰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以西地段。
  南:园纵二路与惠泉路交汇处至伍塘路与惠泉路交汇处;伍塘路与王安石大道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王安石大道交汇处;赣东大道与钟岭大道交汇处至凤岗河与钟岭大道交汇处以北地段。
  西:王安石大道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钟岭大道与赣东大道交汇处;钟岭大道与凤岗河交汇处至迎宾大道与凤岗河交汇处;迎宾大道与玉茗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玉茗大道交汇处以东地段。
  北:园纵二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至金巢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金巢大道与五峰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五峰路交汇处;赣东大道与南门路交汇处至玉茗大道与南门路交汇处;玉茗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至凤岗河与迎宾大道交汇处(不含抚州高新区第二小学学区)以南地段。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东南西北包围区域街道内侧门牌。

 

  七、招收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入学条件

  ⑴第一类:适龄儿童自出生于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至甄选时户籍无变化。认定材料: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⑵第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内购房并入寄居〔户籍迁出截止至当年3月31日前,购房入住截止时间调整至5月31日前(当年有效地)〕。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约)、购房发票、住进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⑶第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未购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入寄居〔户籍迁入截止至当年3月31日前,购房入住截止时间调整至5月31日前(当年有效地)〕。确认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住进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2.入学办法

  学区内合乎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部决定入学;学区内合乎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按资格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入学至招收计划满额为止。安排到同一类别多达学校招收计划时,则在同一类别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市委、市政府引入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学校征地拆迁户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入学对象,按照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入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发〔2017〕22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怀工作的通报》(赣教办字〔2020〕2号)等涉及政策文件实行。确认材料:户口簿、引入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征地拆迁户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涉及证明材料、学籍材料。受理时间累计至当年6月30日前。

  3.实行时间步骤

  ⑴的组织报名。7月10日―15日,拒绝接受适龄儿童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实验学校报名登记。

  ⑵资格审查。7月25日前,由学校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案,将优先入学甄选登记表随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查。

  ⑶名单审批。8月5日―11日,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和相关媒体审批就近优先入学拟录名单,拒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籍、房产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实验学校汇总报市教育体育局高院确认。

  ⑷办理录取。8月10日前,对审批无异议的就近入学名单展开最后审议,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入学申请,下发入学通知书。 ⑸统筹入学。8月15日前,对学区内远超过市实验学校招生计划数未决定入学和未在规定时间内甄选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临川区、高新区决定到其它学校免试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采行就近优先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展开。招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按照就近优先入学原则,优先决定本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第二阶段,实行电脑派位入学。用招生计划中就近优先入学后剩下学位,对合乎电脑派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依据甄选志愿,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如无剩下学位,则不实施电脑随机派位。

  1.就近优先入学办法

  ⑴入学条件

  ①第一类:市实验学校本校升到生:具有市实验学校电子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确认材料:学籍材料。

  ②第二类:学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连续满六年(从小学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起开始计算出来)且具备全国电子学籍(不不含当年3月31日后转至)的市中心城区(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学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出同一户口簿,但均在学区内连续满六年,须迁到同一户口簿,截止时间5月31日前。确认材料:户口簿、学籍材料。

  ③第三类:学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学生在学区内购房划归住〔户籍迁入累计至当年3月31日前,购房住进累计时间调整至5月31日前(当年有效)〕。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约)、购房发票、入住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学籍材料。

  ⑵入学办法

  学区内合乎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多达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部决定入学;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按资格类别顺序依次决定入学至招收计划满额为止。安排到同一类别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时,则在同一类别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市委、市政府引入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学校征地拆迁户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入学对象,按照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入实施办法>的通报》(抚发〔2017〕22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报》(政联〔2012〕8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0〕2号)等涉及政策文件实行。认定材料:户口簿、引入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征地拆迁户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涉及证明材料、学籍材料。法院时间截止至当年6月5日前。

  ⑶实施时间步骤

  ①信息采集。5月30日前,由市中招办、市实验学校共同对合乎第一类入学条件的生源基本信息展开收集审验;6月1日―5日,符合第二、三类入学条件的其他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到市实验学校就读于,可到该校报名。市实验学校作好学生基本信息登记收集审验。

  ②资格审查。6月10日前,由学校对涉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将优先入学报名登记表随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中招办审查。

  ③名单审批。6月12日―6月18日,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审批名单,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和涉及媒体展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批期间如有异议,凭户籍、房产、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交市实验学校汇总后报市中招办,经市中招办复核后确认审核公示名单,于6月20日-6月26日展开公示。

  2.电脑派位入学办法

  ⑴派位学位:学校招生计划数乘以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数的差额为电脑派位学位数。

  ⑵对口生源学校

  临川区实验小学、临川三小、临川四小、临川六小、临川八小、临川九小、临川十小、临川十一小、临川十二小、临川十三小、临川十五小、洋洲小学、伟星小学、名仕小学、抚州一中实验学校。

  ⑶入学条件

  具有对口生源学校电子学籍(不含当年3月31日后转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确认材料:学籍材料。

  ⑷填报志愿

  对口生源学校学生可填写志愿参与市实验学校电脑派位,已填报市实验学校志愿的学生不得再填报其他学校。

  ⑸实施时间步骤

  ①报名时间。6月1日―15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child.jxteacher.com/czbm/login.aspx。点击2020年市属公办学校甄选入口(市中心城区),按甄选提醒已完成网上甄选。

  ②资格审查。6月28日前,市区两级中招办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联合对甄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参与电脑派位。

  ③名单审批。6月28日―7月4日,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审批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学籍等涉及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汇总报区中招办,经市区两级中招办联合复审确认。

  ④电脑派位。7月10日前,由市教育体育局对审核合格名单进行汇总,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直接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电脑派位招收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邀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人员参予,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⑤公示结果。7月10日―7月16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认拟录名单,并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和相关媒体展开公示,拒绝接受社会监督。

  3.新生统一入学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的就近优先入学名单、电脑派位入学名单进行最后审定,由市中招办办理录取申请,印发入学通知书。

  从2021年开始,参与小学一年级免试就近入学的第二类、第三类适龄儿童和初中一年级就近优先入学的第三类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条件中购房入住累计时间调整至当年3月31日前。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准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报》(抚府办发�z2018�{60号)文件拒绝,抚州市实验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注册地址实行记录。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于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权证性质为住宅)为2018年8月31日后获得的,原则上三年内不能提供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

  八、工作拒绝

  (一)广泛宣传。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普遍宣传招生方案,深入解读有关政策,大力回应群众担忧,避免社会顾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二)精心部署。市、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方案拒绝,各负其责,严肃审查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收,确保招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督。强化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坚决公安部门违规招收不道德,严肃追究责任涉及人员责任。

  (四)坦率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招收计划和招收纪律,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接纳未经市中招办正式入学的学生。严格按入学通知书采纳学生,凭入学花名册建立新生学籍。凡月录取的新生一律不能退出,如自行退出,一律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

  (五)上下同步。创建市区两级联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协商因应,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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