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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时间:2022-06-21 来源:江西之窗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探讨“登记无以”问题,在办证大厅创新性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我为群众办实事”方案的要求,该窗口专门受理和解决问题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上的“疑难杂症”,以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便民利民办实事活动。

前不久,市民伍先生来到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打算办理一套老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由于老房子的土地证书已经吊销,这套老房子按正常途径无法办证。于是,他向中心“办不成事”窗口工作人员解释情况。

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进行了汇报,中心高度重视,本着“乡里办实事”的宗旨,很快启动绿色通道,具体由中心上访法制科负责,预审科、档案室和审查二科联合办理此事。经办人员就办证事宜多次与伍先生沟通,向他了解相关情况,并与市局涉及科室调查取证,多次的组织开会协调会议。最终,经中心多次调查取证,在合乎登记条件的情况下,有为先生办好了不动产权证书。

伍先生对中心的办事效率大为称赞,他回应,原以为这次办证很有可能办不成。没想到,不但办报了,还这么慢,要给工作人员一个大大的赞,很感激他们。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针对企业和群众递交申请材料后,因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办证问题。根据企业和群众所反映“办不成事”的情况,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对情况较复杂、解决难度较小的问题,最多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对于因不合乎政策法规而无法解决的问题,限定在3个工作日内给与群众恢复,解释不能办理的原因并作好解释工作,谋求获得办事群众的谅解,避免误会。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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