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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五年丨抚州法院先进个人

时间:2022-09-22 来源:江西之窗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水松

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8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该同志立场坚定,政治过硬,工作坚实,尽责尽能,清正廉洁,严以律己。曾获“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2017-2019年倒数三年评为院机关“杰出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晓文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该同志心目中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构建全面全程网上办案,组织参予省院多项创新试点,管理方式的改善促进了管理效果的稳步提高,抚州中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倒数多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并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抚州中院审管办荣获"抚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 川

现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争创工作启动初期,创意工作方法,创设争创台账管理。充分发挥专责协商职能作用,保证争创工作实施落细。及时总结争创成果,主笔或参与典型经验材料的编写,为工作经验总结推展和特色品牌挖掘创立打下坚实基础。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 辉

197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参与工作,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曾立三等功2次,所筹办案件多次获评全国、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多次参与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并获奖。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 超强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法官助理,该同志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教学上,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多次荣获全市法院个人嘉奖、杰出党务工作和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崇仁县人民法院

王 芳

崇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长期固守在继续执行工作的第一线,2018年7月入额办案以来执结各类案件400余件,无一案件当事人上访闹访缠访,多次获“全省杰出法官”、“全市十佳法官”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广昌县人民法院

姜祖伟

广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先后在立案庭、派出法庭及综合办公室工作。该同志坚持法治信仰,爱岗敬业,心系群众,用内心固守和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南丰县人民法院

邓春玲

南丰县人民法院市山法庭庭长,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020年,该同志开审各类金融案件381件,结案率98.96%,平均审理天数41天,发改率为零,构建了收案数量、结案率大幅提升,平均值审理天数、发改率大幅下降。

资溪县人民法院

李 增

1989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07月参与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资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荣获2019年度“抚州好人”,并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问题继续执行难”工作中,被选为先进个人,同时荣获2018—2019年度全省杰出法官(工作人员)。

原标题:《争创五年丨抚州法院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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