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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01-08 来源:江西之窗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罗建华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罗建华 摄)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罗建华报导:8月10日上午,《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环绕《条例》的制作背景、制作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做到了详细讲解,并围绕市民注目的问题,问了记者的发问。

据理解,《条例》)已由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批准后,已于2021年6月9日发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条例》将月实施,萍乡市公安局作为烟花爆竹施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引人注目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狠抓各项措施实施,积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真正惠及市民群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涉及部门的协同因应下,在全体市民的自觉遵守和一线干警、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萍乡市的禁燃工作获得了良好效果。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大幅改善。通过在中心城区实行禁令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该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断减少;中心城区垃圾数量大幅上升。增加了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纸屑、黄土、残留物等,特别是春节期间显得尤为引人注目;中心城区火灾事故大幅减少。倒数三年未再次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社会各界反响普遍尊重。大多数市民支持、配合禁燃,普遍认为城市禁燃既减少大气、噪声污染,符合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态环境的必须,也增加了因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禁燃政策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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