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赣州城区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车上路
时间:2017-04-06 来源:江西之窗
客家动静网(赣州晚报)3月28日,赣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增加中心城区两轮车电动车畅达秩序治理的通告》,即日起施行。
以后电动车上路要注重些什么?
制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阶梯上骑行自行车。
胁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阶梯上驾驶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利用安适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两轮车、电动车应当在两轮车道行驶;在没有专门摆设两轮车道的路线,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逆向行驶。
驾驶两轮车、电动车过程路口,应从命交通信号指示。
两轮车、电动车在设有两轮车期待区的路口等待畅达的,应在两轮车期待区期待;在没有装备两轮车等候区的路口期待通行的,应在制止线以外等待;胁制不恪守交通讯号指示、超越停止线等待畅达。
在门路上行驶的两轮车、电动车,严禁违法加装遮阳(雨)装置,一经发现,有执勤民警责令光复原状,现场消除违法当作。
违规了会受到哪些处罚?
凭据通告,两轮车、电动车驾驶人有交通违法举动的,应自发更正交通违法行为。
自动接管不少于30分钟交通安详进修教育,或参与不少于30分钟交通协勤体验教育的,可依法免予惩罚;对不接管进修教育或参与交通协勤体验教育的,依法赐与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置(摩托车按灵活车治理);拒绝接受惩罚的,能够扣留车辆。公职人员违背规定、情节严峻的,除依法处置外,还将传达其地点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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