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民:社区上门征收房屋出租税合法吗?
时间:2017-05-19 来源:江西之窗
本报讯张辉云报道:连日来,宜春中心城区向阳路的商户们炸开了锅,这是因为社区的工作人员开始上门征收衡宇出租税了。商户们愁闷了,这听都没听说过的税,征收合理合法吗?
5月8日下昼,记者来到位于宜春城区朝阳路西头的一家小卖铺前,经营这家店的邓阿姨讲演记者,去年社区事情人员也上门征收过一次。其时社区工作职员来征收衡宇出租税时,商户们都拒绝缴纳,双方乃至孕育了肢体冲突。不外末了他们交了4000多元的相干税钱。
附近的商户们说,他们从来就没听说过有如许的税收,在对方出具的《应纳税款审定看护书》上,明明盖的是宜春市地税局秀江分局的公章,为什么社区事情人来征收,这让大家十分不解。
“我开店也不是一两年,在这个地方开了有四五年了。都没听说过要交这个钱。”愤恚的邓姨妈说。
究竟是什么情形,东家们反响的状况是否属实呢?随后,记者来到袁州区灵泉街道朝阳社区相识情况。灵泉街道朝阳社区主任黄莺拿出一份由江西省地税局下发的《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房屋出租房产税征收办理暂行措施》给记者看。记者看见《办法》中的确明了体现,街道社区是地税局的代征单位。黄莺向记者解释道,早在2004年社区就入手代征衡宇出租税了。“是收房主的钱,我们征收的主体都是房东。当时到店面去要东家跟房东去相同。”
社区主任黄莺还介绍说,向阳路许多房主和租户商定,房东在一定水平上淘汰店租,衡宇出租税由租户来缴纳,以是他们都是上到店铺里去通报相关信息。同时,社区还连合公安、工商、地税等部分构成联合工作组上门征收。征收的圭臬有严格的规定。“像我们向阳路中央离隔分两段,东头收4000元,西头收3000元,鼓楼路收5000元,春风大街收10000元,都是有标准的。”灵泉街道向阳社区主任黄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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