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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余江区:建房要交2万元保证金,村民质疑“规定不合理”

时间:2023-01-22 来源:江西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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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的一位村民在江西都市频道的网络问政平台——“赣问”上体现,她想要在当地农村建房,但被村委会告诉,得交一笔费用,她觉得很不合理。

吴粗娥是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乘龙村的村民,2017年,她家的老宅被拆除。去年,她想向当地政府申请人一块宅基地,辟一栋新房,但被村委会告知,想建房,得先向当地镇政府交纳一笔两万元的建房还款保证金。

村民 吴粗娥:交了押金,就是你要按照他的规定盖,如果不按照他的规定垫,押金肯定不能给你了,反正我一直没递这个钱 ,因为交不起。

在中童镇乘龙村,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在探访中,不少村民告诉他记者,他们都向村委会交纳了建房履约保证金,也不确切有没有相关依据。

记者:它这个有收费依据吗?

村民:我也不告诉,反正都是这么递的。

村民:反正你总共得交那么多钱过去,不然的话就不给你批。

然而早在2010年,江西省发改委就出台了《关于避免农民负担声浪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的通报》,《通知》上明确解释,自然资源部门可按照规定收取土地证工本费,建设部门可按照规定缴纳《房屋所有权注册证书》工本费,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违背国家政策规定,擅自缴纳管理费、测量费和押金等所有违规收费的行为,要及时缺失,依法查处。既然如此,为什么中童镇乘龙村委会还要收取建房还款保证金呢?

记者以村民的身份,找到了乘龙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他告诉他记者,缴纳两万元的建房履约保证金,是中童镇政府的要求,他们缴纳之后,也会转至镇政府的账户,如果在建房之前不交,就不能动工。

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乘龙村委会 工作人员:这个钱必须要交的,你先交过来,还有好多申请要筹办,要打报告上去批,批完了获得了建房许可证,就可以做到房子。

那么,收取这笔建房还款保证金,依据的是什么呢?在中童镇政府,记者寻找了负责管理农民建房工作的镇干部潘胜龙,他告诉记者,镇政府显然缴纳了建房履约保证金,但是,收取的标准为10000元,并不是村委会所说的20000元,而且,后期房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不会退还给村民。

记者:收费标准哪里来的呢?押金的收费标准。

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政府工作人员 潘胜龙:我们县里出的,上面有一个指导价。

记者:哪里的指导价?

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政府工作人员 潘胜龙:环境整治这一块,就不能超面积。

在采访过程中,潘胜龙始终没向记者索取涉及的收费依据。随后,记者又将这个问题体现给了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回应,这件事不归他们管。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法规股 工作人员:这个,你就到农业农村局吧,因为这个事情他们在管。

于是,记者又来到了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农民建房,缴纳建房履约保证金,是为了方便管理。

鹰潭市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农村宅基地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我们政府为了管理,从上到下,而且各级政府是接纳这个事情的,逐级接纳了这个事 。你如果说法律容许吗,那我就无法说道一定容许,也不能说不允许。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村民对收取建房履约保证金的事情有异议,应当向当地镇政府体现。

鹰潭市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农村宅基地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这个就要去跟乡镇去讲,乡镇批示他们,想到怎么处理。

记者有话说:提高管理效益 不要盯在“收费”上

关于农村建房应当缴哪些费用,哪些费用不应当收,从中央到地方,规定有不少,我们栏目也曾多次对我省多地违规收取建房还款保证金的问题展开过报导,但是,违规收费的情况依然不存在,原因究竟在哪里呢?我想要,恐怕还是一些地方在管理的时候,“懒政”思维在不信,总讨厌用收取费用的形式,来提升管理的效率,减低工作的压力。

但是,如此一来,既与国家的规定相符,加重了群众的开销,还损伤了政府的形象。而要提升对农村建房工作的管理成效,还必须余江区的相关部门多看看办法。对于此事,我们《都市现场》仍将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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