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宜春一指导案例上榜
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了解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引人注目问题,文化和旅游部近日部署积极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工作目标,将重点整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不道德:一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来旅游、旅游追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揽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不道德;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揽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检查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特别是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包价旅游产品。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重点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不道德。强化对旅游团队、地接社的执法检查,对旅游集散地、主要景区中的旅游团队进行重点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找到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维护、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收押有关行政机关公安部门;涉嫌违反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体检式”访查评估、网络监测、集中于检查等方式,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并组织公安部门;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现场督办等方式,部署各地依法查办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件,查办违法违规经营不道德,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序推进旅游业停工复产复业。
为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地确保旅游者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包括以“零团费”形式、以追赠礼品或者养生养老会员等方式、以俱乐部或者户外活动等名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执法人员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提醒广大旅游者在旅游消费时,要自由选择合法正规化旅行社,更好地确保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倡理性消费,谨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降低消费风险。
文化和旅游部同时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12318和举报平台jbts.mct.gov.cn,欢迎社会公众对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展开检举监督。
附件
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
案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在发布的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中
宜春一案例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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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在某“灵芝科技馆”外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载有37名旅游者的旅游三轮车。经查,当事人某食品商行(洪某)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团费每人28元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参与“一日游”,并安排旅游者到其经营的“灵芝科技馆”购物。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修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起来看看
具体有哪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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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零团费、保险
关键字:一日游、购物
关键字:追赠礼品、招揽
关键字:医疗器械、保健品
关键字:道家养老、会员
关键字:俱乐部、微信群
关键字:户外
(来源:文旅之声)
(编辑:夏侯婷;编导:龙姣;监制:熊妍华、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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