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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拉电网!抚州一男子被拘

时间:2023-03-16 来源:江西之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禁止私设电网。但在日常生活中,为了防盗或者保护庄稼免遭野猪等野生动物的损坏,有的人总抱着侥幸心理,私自架设电网,殊不知这样做到在保护财产安全的同时,所带来的危险也超乎你的想象!不仅不易引发山林火灾,也极易射杀人畜!

  近期塘坊镇就再次发生了这样一件私设电网伤人的案件,所幸没造成严重后果。

  案件回顾

  塘坊镇某村村民邹某为防止自家田地里栽种的芋头被野猪损毁,于是在自家田地边擅自拉设电网,也并未设置警示牌及其他阻挡装置。

  8月20日晚,同村村民廖某因事路过邹某的田地时,不小心被电网电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立即通报邹某前来关闭电源,同时拆毁电网,所幸因及时就诊及电压不强,廖某腿部只是轻微灼伤。

(被拆毁的电网)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邹某不予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用于电网不合乎安全规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押,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丧生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判处死刑。

  过失罪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私设电网的不道德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切勿抱着侥幸心理私拉电网,以免酿成悲剧,导致不可挽救的后果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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