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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时间:2022-09-27 来源:江西之窗

7月1日起,新余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

6月30日,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上限的通报》,自7月1日起,调整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331元。缴存比例政策维持恒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不得低于5%,最低不得超过12%,且相一致。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为5118元/月(不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月缴存上限为302元/月(不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同比2020年分别提升432元、18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拒绝严格执行缴存上、上限的规定,既不得高于缴存上限,也不得高于缴存上限,缴存时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继续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个单位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不再变更。

来源:新余市广播电视台、通讯员新余公积金中心刘劲平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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