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18500元!吉安这伙人用麻将机出老千!判刑
打麻将 ,作为一种全然的消遣娱乐,无可厚非
可是却有人!
在麻将机上“做手脚”
利用“出有千”设备 另设赌局实施诈骗
并索取他人大笔钱财
出来混合总是要还的
近日
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
操控麻将机诈骗的刑事案件
一审以诈骗罪
被判李甲、李乙、李丙及陈某四人
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案情回放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李乙、李丙在被告人李甲的办公室闲聊时,说到张某(刑事拘留在逃亡)麻将馆生意不俗,可以在张某的麻将馆内摆放两台加装有程序的麻将机,利用手机软件操控麻将机内的程序将某个方位的牌原作为好牌,之后再和别人打麻将,以此来赚。李丙找到张某商量此事,张某表示同意。
2019年12月
李甲前往上海
以26,000元的价格
购买了两台安装有程序的麻将机
之后将麻将机安置到张某的麻将馆内
2020年春节前后
李甲、李丙、李乙、陈某
利用装有程序的麻将机
共诈骗金额118,500元
2020年4月,因担心事发,张某、李丙将两台程序麻将机搬出了麻将馆,并拆除后将零部件扔掉。
2021年2月
李甲、李乙向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
羁押后主动上缴了犯罪所得
后悔了!但是没有得后悔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产。
一审法院指出,被告人李甲、李乙、李丙及陈某四人隐瞒真相,利用加装有程序的麻将机赌,索取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118,500元,数额极大,其行为均已包含诈骗罪 。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做出上述判决。
小玩怡情、大赌伤身
出老千更是要不得
大家要理性娱乐哟~
转自:新干县人民法院 邓勇 华欣
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荐文章
点击排行
头条文章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