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这件事!抚州两地刚刚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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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2地发布通告!
禁令2021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
东乡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2021年端午节期间
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仍然没得到有效遏制,国内个别地区也时常经常出现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还具备不确定性。虽然目前疫情防控由应急性防控向常态化防控改变,但是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侵袭,疫情没结束防控不能松懈。为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端午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融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一、为坚实作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再次发生聚集性疫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要求禁令2021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
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声援,少串门、不挤满,强化自我防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组织划龙舟活动。
三、端午节期间市外返乡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作好防控措施,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查验健康码,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的回乡人员,必须视情进行观察、检测、隔离。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场)及涉及责任单位要早于动员、早于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予、不的组织大规模群众性活动,避免交叉感染。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遵从政府禁止划龙舟活动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负起的义务。
六、对拒不执行政府禁令,组织、策划、牵头划龙舟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不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20日
崇仁
关于2021年崇仁县端午节期间
禁令泛舟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当前,与我国北邻的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疫情输出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再次发生聚集性疫情,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艰巨,容不得半点侥幸和松劲。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挤满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增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安全,持续稳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要求,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令泛舟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的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不准任何的组织和个人借修建龙舟或游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诈骗等活动。
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较少串门、不挤满,严格遵守政府禁令,强化自我防范。端午节期间从境外或国内中(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根据情况作好仔细观察、检测、隔离。
三、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要坚决“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禁令泛舟划龙舟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的,要极力予以阻止。
四、县公安、交通运输、教体、文化、卫健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因应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做好禁止游划龙舟管理工作。县委宣传部门要增大对禁令泛舟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领;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令游划龙舟的意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不应充分解读和全力支持禁止游划龙舟的要求,积极配合作好禁令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说,擅自的组织和举行游划龙舟活动,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对擅自的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给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蔓延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崇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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