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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文:新修订的《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2017-05-19 来源:江西之窗

新修订的《赣州市市长质量奖办理办法》公布

获奖组织奖金提高到50万元

日前,新修订的《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与2011年发布的《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措施》比拟,新《措施》加强了小我为参选和受奖单位,增设提名奖,并对获奖机关的奖励金额提高到50万元,对获奖的小我奖励10万元。《措施》还对陈说条件、获奖组织和私家的权利与义务及监视治理等方面举行了点窜。

据相识,《办法》增加了个人为参选和受奖单位,突出获奖构造要一直寻求卓越绩效、有发展潜力和前景,充实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感化,弘扬工匠精神,增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打造更多让消耗者满意的驰名品牌。《措施》设立质量奖和提名奖,除了机关,也对个人创设嘉奖项,获奖构造和小我各不凌驾3个,提名奖构造和小我均不凌驾3个。过程增设提名奖,前进参选企业的积极性,更加突出市长质量奖的引导作用。

别的,《措施》对市长质量奖呈报前提举行了修改,更加突出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运用和推广,降低了经营利润准入门槛,以此勉励具有自立常识产权、吐故纳新手腕强、质量管理程度前辈、切合家产发展偏向、发展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举办请示。《措施》在获奖构造和私家的权利与使命长进行了进一步清楚,对获奖构造打消其市长质量奖的情形进行了从头整合修改,增强了对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标识、奖牌和证书的监视经管。(钟明静 记者廖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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