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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肖某某等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时间:2022-07-28 来源:江西之窗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肖某某等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行犯罪,仍为其犯罪获取支付结算协助,情节严重;坚称是犯罪所得而不予转移,情节严重;其不道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确切,证据确实、充份,应当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掩饰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瞿某某、周某、黎某某、石某某、谢某某、张某某、彭甲、杜某、王某、彭乙坚称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移往,情节严重;被告人姚某某、彭丙、林某某、甘某某、金某坚称是犯罪扣除而予以转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确切,证据显然、充分,应该以掩盖、隐瞒犯罪所触怒追究1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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