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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破获4起逃逸案,涉案5人被拘留

时间:2023-03-24 来源:江西之窗

  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京芳宜报导:为压制交通肇事逃离现场违法行为,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压制力度和惩处力度。近日,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袁州公安分局湖田派出所,对4起因涉嫌交通肇事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人和1名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一:发生事故不行驶,还称看了反光镜

  7月10日12时45分许,曾某驾驶员无牌三轮电动车途经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南庙河桥路段时,被钟某某驾驶的一辆蓝色农用轻型自卸货车风吹摸,导致三轮电动车失控后撞绿化带。事发后钟某某驾驶员车辆离开了现场。在接到曾某报警后,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快速寻找钟某某。据钟某某交代,事发时他告诉自己撞到了什么东西,但是没有注意到撞到了什么,他看了反光镜没看见有什么情况就走了。钟某某回家后看到车子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有一些刮痕,就没在乎。9月3日,钟某某因肇事逃逸被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惩处。

  案例二:自知宿醉未醒酒,发生事故弃车溜

  8月14日5时30分许,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袁州区窑前怡欣花园小区路段,赣C****8号小车与路边围挡再次发生撞击,车辆在现场,未看见驾驶员。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车牌查到车主,想开庭其到案。民警打电话发现车主关机,发信息不返,在第二天车主吴某才恢复信息,第三天才来中队拒绝接受调查。民警告知吴某逃逸原因,获知吴某事发前一天晚上喝了很多酒,第二天还未精神状态,为逃离交警检查,吴某当天凌晨5点就驾车去下班。不料,吴某的小车与路边道路施工的围挡发生撞击,造成车辆卡住,进不走,为避免酒驾被找到,吴某不能弃车逃逸。9月3日,吴某因肇事逃离现场被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三: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车管所上牌被抓

  8月18日19时40分许,林某报警称之为:其赣C****7号小型轿车停放宜春市袁州区翠堤湾小区路段,被龚某驾驶员的无牌小车再次发生刮摸,导致车辆损毁,无人伤势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龚某驾驶违例小车逃逸,方向不明。经民警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视频查到该车情况,并了解到该车正准备上牌,民警立即与车管所联系,要车管所注意该车。3天后车管所发现该车来上牌,立即联系办案民警,民警当即将其从车管所带回拒绝接受调查。据龚某交代当时打算驾车出去,方向灯时撞到林某车辆后,看见没人就离开了。9月3日,龚某因肇事逃逸被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三:肇事后让人顶包在,“兄弟”俩皆被拘押

  8月30日15时30分许,李某驾驶员赣C****Z号轻型普通货车途经袁州区三阳镇红绿灯路口时,与道路中央护栏发生撞击,无人受伤,但是导致车辆及护栏损毁。发生事故后,李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往寨上山下乡方向逃离现场。民警接警后快速出警,通过查阅监控,民警迅速瞄准逃离现场车辆,通过信息查找,民警查到车主,并与车主取得联系。车主李某说道当时不是他开的车,是李某北开的,民警拒绝车主联系李某北羁押拒绝接受调查。晚上李某北来到二大队办案中心接受民警询问,面临压力,李某北承认不是自己开的车,是李某吓坏顶包的。民警当即联系李某,但李某第二天才来。据李某交代,他事发当晚喝了酒不敢来,便叫李某北顶替其到交警队拒绝接受处置。9月3日,李某因肇事逃离现场被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惩处。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北被袁州公安分局湖田派出所送至宜春市拘留所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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