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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抚州市全面推行"路长制"

时间:2017-04-16 来源:江西之窗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04月14日

由市长担当市级总路长,县(区)长担当县级总路长,乡(镇)长担任州里路长,路段经管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地道、桥梁)、附属措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行全面概括管理……4月13日起,抚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执行"路长制"。近年来,该市虽然不绝加强公路的扶植、养护和管理,但跟着公路里程的连续增长和车流量的日益增强,公路经管的难度越来越大,路面平常保洁、举措安全维护等事情往往不及及时跟上,难以做到高质高效的管理。

针对点多、线长、面广的状况,该市信心维新机制,履行"路长制"公路经管模式,并出台了《抚州市"路长制"实验方案》,全市首要干线公路将配上"管家"--由市长担当市级总路长,县(区)长担当县级总路长,乡(镇)长担当乡镇路长,详细的细化分线事情仍在紧锣密鼓策划中。

执行方案表示,"路长制"工作流程为巡查、惩罚、督查、通报。事情内容为卖力公路、桥梁、地道及排水系统等沿线附属举措的日常治理和安适维护;卖力地区内公路桥梁自然灾难等突发事宜的应急处置;卖力区域内公路绿化(含行道树、绿化带等)长效管护;负责区域内公路两侧路域情形整治(占道为市、乱堆乱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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