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旅游

[江西日报]新余发布正负面清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时间:2022-06-06 来源:江西之窗

堵漏建制 整治痼疾

新余发布正负面清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认识恋情”等执法司法问题,是专项整治的重点。近日,针对法官与律师恋情中的易发多发问题,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余市司法局牵头签订《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恋情的正负面表格》,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促进法官与律师清廉从业。这也是江西首个法官与律师恋情正负面表格规范性文件。

“为密码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存在的引人注目问题,我们展开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14项正面清单与15项负面清单。列明法官与律师交往中应当遵从的作风要求和应当避免的负面表格,着力从正反两方面设好隔离墙,推动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新型关系。”新余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表格环绕法官与律师业务交往的高频行为展开细化分类,就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等作出明确正向引领,规定主办律师向主办法官明确提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一般不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承办律师与承办法官应在立案大厅等法院公开场所会见;承办法官如确需在办公室会见主办律师,理应二人以上到场。

清单在职业行为基本标准之外,就双方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等方面提出提示性拒绝,并针对表格自身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作出规定。

从负面表格看,表格以明确问题为导向,引人注目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了法官与律师业外交往的禁止事项,从细从早从严规范法官与律师及其特定关系人等的日常接触交往,最大限度避免司法不廉问题发生。

清单要求,法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会见主办律师;不得行贿、外借律师财物,还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报销发票、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微信红包、交通工具、房屋等;不得拒绝接受主办律师或主办律师事务所宴请、进出私人会所,或者拒绝接受旅游、健美、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通过律师谋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安排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到律师事务所代理领薪,或到与律师有特定关系的企业工作。

此外,法官不得与律师合伙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故意向律师泄漏审判秘密或拒绝接受律师请托插手案件、打听案情;在外出办案时,主办法官不得与承办律师或者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其他人员同不吃、同寄居、同行;不得由承办律师或者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其他人员缴纳不应由人民法院或法官个人分担的费用;律师不得假借法官的名义或者以联络、答谢法官为由,向当事人索要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问题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最重要岗位,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用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既构建‘当下治’,又实现‘长久而立’。”省教育整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刊载2021年5月12日《江西日报》)

上一篇:南昌护理服务行业供不应求 全省护理服务人才缺口逾10万 上一篇:【#江西通报专升本疑似泄题事件#:嫌犯已被控制】

您可能也感兴趣:

特荐文章

跨越时空的握手,景德镇与伊兹尼克以瓷为媒相约“一带一路”

图文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