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米厂老板借钱转贷资金断裂案发获刑
时间:2017-07-13 来源:江西之窗
鹰潭日报社全媒体通信员肖贵林陈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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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商多年的诺言,米厂老板猖狂借钱转贷,以图获牟利差,共向333人非法接收存款近4000万元,因资金链断裂而案发。日前,经江西省贵溪市审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非法接收民众存款罪判处曾某胜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曾某胜上世纪九十年月初在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上清镇成立米厂,2004年摆布又与其亲家薛某某合伙创设了公司。从1998年下手,曾某胜的上清米厂向村民收购稻谷时,存在赊账举动,由于每次欠钱,到期后不单或许偿还本金,还会付些利息,所以在村民中诺言较高。2008年开始,连气儿有附近的村民把银行存款借给曾某胜,并赚些比银行高的利钱。经过村民口口相传,各人都把钱借给曾某胜。至2015年,曾某胜以付出较高利息为条件,向杨某、李某等333位亲戚、朋侪及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借款共计3905.66876万余元。
2009年下手,曾某胜将借来的钱连气儿以月息2.5至3分转借给在山东搞房地产开发的熊某某。2015年,熊某某资金链出现标题,导致曾某胜无法偿还村民的乞贷。2016年3月22日,村民杨某等人报案而致案发。同年4月18日,曾某胜投案自首。
鹰潭日报社全媒体编辑:廖艺玲朱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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