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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63人公告

时间:2020-07-14 来源:江西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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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育甄选公务员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发表选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发表选调公务员(参考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1.选调单位:列为公务员法实行范围的市级机关、市直参考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选调职位:正科级以下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参考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闻《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可通过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新余人才网(http://rcw.xinyu.gov.cn)等平台查询。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新余市辖区和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示范区(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上高县)内,各级实行公务员法机关中(含中央、省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新余市辖区和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示范区(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上高县)内,各级参考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不含中央、省派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已进行参公注册备案且第一版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至机关的“四类人员”,可以报考机关职位。

  3.上述区域外实行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本人为新余籍或未婚在新余工作1年以上,合乎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3年(不含试用期)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能干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合乎选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8.合乎职位拒绝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考《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任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继续执行,见附件2);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年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下级机关(参公)单位转任至上一级机关(参公)单位未满2年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年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的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含试用期)。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任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

  6.所在单位具体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结合的方式展开选调。

  (一)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1:5。约将近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高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中止该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试镜。根据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试镜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约将近规定比例的,适当调减职位计划数或中止该职位。

  (三)笔试成绩、试镜成绩各设置为100分(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加考其它科目),试镜成绩占总分(不含其它考试科目分数)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试镜成绩;无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低到较低的顺序,差额确认实地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高于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

  (四)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身体检查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市场需求,择优确认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四、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身体检查、公示、办理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考人员到选调单位现场甄选并展开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由选调单位现场发给或另行通知发给笔试准考证。甄选采行诚信录取制度,录取人员不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职位要求和有关问题解释(见附件3),获取真实有效的证件、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录取人员本人分担。甄选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7日,甄选地点请必要咨询选调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甄选时应获取以下材料:

  1.近期1寸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新余户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为报名条件的,须获取户籍证明材料或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或新余市各级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付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中共党员、工作经历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选调单位拒绝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采行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录取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与笔试。

  (三)加试。试镜前,各选调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可加考其它考试科目(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行)。加试科目考试成绩统一为100分。加试安排在笔试的当天下午,明确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决定并另行通知录取人员。

  (四)试镜。试镜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行。

  1.资格审核。面试前,由选调单位负责通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录取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时获取的全部材料;

  (2)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盖章的《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发表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甄选推荐表》;

  (3)《公务员任用审批表》(或《参考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考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考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6)存在调动情况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须要获取《干部流动(调动、改任)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7)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

  (8)职位拒绝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中共党员、工作经历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选调单位要求获取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中止面试资格。录取人员自愿退出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明确提出书面申请人,否则将被列为选调人员明知记录库。对中止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遗缺,选调单位按笔试和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试镜。面试结束后不再接任人员进入实地考察和体检环节。

  资格审查跨越选调全过程。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确认并通报入闱面试人员。

  3.试镜形式。试镜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特质问、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展开。试镜拒绝引人注目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录取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明确面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定,面试总分成100分。

  4.面试的组织。各选调单位要组成试镜组。面试小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面试考官为7人或9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及其选派人员组成。

  (五)实地考察和身体检查。实地考察、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的组织。

  1.考察。面试完结后,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加试科目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诉入闱人员及其单位主管部门。如时逢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实地考察。入闱实地考察人员名列不分先后。

  选调单位派遣2人以上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展开全面实地考察,重点实地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实地考察中要征询纪检监察、综治、计生、诚信、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要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如出现档案篡改、材料和信息涉嫌不实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实地考察并暂停后续程序。

  2.身体检查。选调单位的组织拟选调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任用体检标准化标准执行,身体检查时间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3.确定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身体检查情况和职位市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票决产生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涉及手续

  (一)审批。市委组织部对实地考察合格的白鱼选调人员在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江西新余人才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剩,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供职申请。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体现有相当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办的,暂缓办理调动、任职申请,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否选调。本次选调不另设试用期。

  如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任用的,除取消该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外,还要追究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已办理调动手续的,由选调单位负责管理办理涉及申请,退回原单位安置;牵涉到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长短,给与适当的的组织处置。

  六、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电话:明确闻职位表(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90-6459091。

  附件:1.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格

  2.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任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3.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有关问题说明

  4.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发表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甄选推荐表

  5.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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