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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提高

时间:2017-02-11 来源:江西之窗

  昨日,记者从宜春市人社部门获悉,近日,我省调整因灵巧残职员伤残补助等定期报答,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强190元;二级伤残职员每人每月加强180元;三级伤残职员每人每月增强17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强160元。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进步榜样低于160元的,也将补至160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解从2016年1月1日起实验,待遇调整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地区内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抚养支属抚恤金、生活护士费的工伤职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支属,以及按规定经管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因工死亡职工支属已领取抚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头每人每月加强85元,其他支属每人每月加强65元。如因工死亡职工有多个扶养支属的,其加强的抚养支属抚恤金之和不超出213元/月。

  被决议为必要生涯护士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及自理、生涯大部分不克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涯护士费模范同等调解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钱的50%、40%和30%。

  凭据《工伤保险条例》划定,与用人单元存在劳动关联,并享受由用人单元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每人每月增强150元、六级每人每月加强130元的圭臬调整伤残津贴报酬,所需费用由用人单元支付。(记者余佩清)

  (责编:罗娜、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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