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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担心新交通管理措施违反法规并有安全隐患 萍乡交警:新管理模式取得成效

时间:2021-03-08 来源:江西之窗

      近日,萍乡市民石先生向《问政江西》反映,他找到交警部门在银三角路口对直行、左转弯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自行车等实行两次过街措施,他担忧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行人和车辆违反交通法规,不存在安全隐患,石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对此。对此,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问政江西》答疑解惑,证明新的管理方法是卓有成效的。■大江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新的交通管理措施或违背法规并有安全隐患

      石先生介绍,目前萍乡交警部门在银三角路口对右转、左转弯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踩自行车等实施两次过街措施。这些措施很可能让这些两轮车违背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首先,机动车中的摩托车必须在标有非机动车符号的棕红色非机动车道上岛通行,上岛后,也必须之后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过路口过街。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允许的。其次,渠化岛旁只有非机动车上岛的标线,而没有下岛的标线,因此,车辆下岛行驶方向与路面上施划的标线方向相反,故下岛车辆科顺行。此外,渠化岛上没施划任何车行道,只有人行道和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岛上混道争行,这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通行规则,且机动车在岛上通行,就对行人的安全留给隐患。

      根据实际情况将两轮车统一视为非机动车

      对于石先生指出的问题,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感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应,对于银三角等路口实行的交通管理措施,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依据全国文明城市视学要求,对路口实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通行。2018年及以前,对路口交通违法行为的视学,主要针对越线行驶、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违法载客、驾乘人员不戴着安全头盔等。2019年改动后的视学方案,在此基础上扩展了对机非分离的拒绝。

      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次的组织人员到江苏盐城、浙江金华及省内兄弟城市考察参访,结合萍乡城市道路现状,呈报市政府同意后,投放大量资金,对市区主要路口实施改造,采取两种模式解决机非分离出来问题,其中包括以银三角路口为代表的“二次过街”和以万龙湾路口为代表的待行区前移。至于将在路口通行的两轮摩托车与电动车、自行车统一列入非机动车类别的作法,也是由于目前国内不存在大量的国标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超标电动车,从外观上与摩托车难以区分,故将这些两轮车全部列为非机动车,从而与三轮四轮机动车分别开来。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引导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经,是根据实际情况将两轮车统一视为非机动车。

      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降低渠化岛内安全风险

      两轮车从渠化岛驶向时,只允许左转从匝道逆行,从而防止与在匝道内右转行驶的机动车冲突。至于渠化岛内两轮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与行人混行问题,显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鉴于这些车辆和行人过路口时受到红绿灯分段放行管控,再加民警、辅警、劝告员的引领,已经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风险,相较于过去的管理模式,获得了看得见的效果。

      网友们有涉及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问政江西》(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不断扩大社会参予强化社会监督平台)滋扰检举通道体现,热线电话:0791-86849600、8684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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