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3岁男童横穿马路被撞被判承担主要责任
时间:2018-08-04 来源:江西之窗
3岁男童从店面出来
溘然在人行横道小跑
朝马路中间跑去
奶奶紧随厥后未能捉住
双双被玄色轿车撞倒受伤
近日,崇仁交警对此变乱作事故认定书
男孩被判负担事故首要责任
其监护人承担民事首要责任
黑色轿车驾驶员承担变乱次要责任
事件回首
6月24日15时53分,在崇仁县中山路开心蛋糕店路段孕育一路小孩被撞交通变乱,一名3岁男童横穿马路被撞倒受伤送病院救治。据惹祸司机黎某某先容,当时她在中山路正常行驶,当行驶到中山路撞倒一名横穿马路小孩和妇女。随后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监控显露,当天15时38分,一名男童从店肆出来,忽然从人行横道小跑横穿马路,一位妇女发现不妙紧随厥后想一把拽住未果,就在这一刻,黎某某恰恰驾车行经此地,把他们撞倒。
被撞的男童熊某某今年3周岁。画面中追着他跑的妇女是他的奶奶周某某,当世界午她带着孙子逛街游玩,刚刚从商铺出来,他溘然小跑横穿马路,由于自己帮衬疏忽大意,没有实时拽住他而发生事故,所幸受伤不严峻。
崇仁交警依法对此变乱观测取证和判定,由于男童监护人监护不妥,男童遽然小跑横穿马路,是造成这次变乱的主要原因,闯事司机黎某某因注意力不敷,未确保和平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缘故。
交警部门作出变乱认定书
熊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黎某某负此次变乱次要责任
其监护人负担民事主要责任
江南君说
小编提醒
带小孩出行
必然要紧紧抓住小孩手
千万不要疏忽大意
酿成成效
悔之晚矣
来源:谢国模、江南都市报记者舒晓燕
特荐文章
点击排行
头条文章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