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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文:宜春市出台三大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

时间:2017-05-05 来源:江西之窗

  为进一步美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轨制,近日,宜春市拟定出台《宜春市城乡住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实行三大政策,进步城乡居民抵当大病风险才智。

  一是降低起付圭臬。(1)城乡住民大病保险起付模范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付出限额以上政策规模内的医疗用度。今朝我市起付榜样为10万元,此中6万元以下由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付出,6万元以上由大病保险基金按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政策报销比例给予付出。(2)城乡住民底子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经由中年度累计政策局限内小我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标准为2万元;属符合医保救济规模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糊口保障人员及其他建档立卡贫苦人员起付榜样为1万元。

  二是提高支付比例。城乡住民底子医疗保险最高付出限额以上政策规模内的医疗用度付出比例: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转外诊(省级及省外)70%。城乡住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付出过程中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私家肩负部门超出2万元以上的医疗用度,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三是进步最高限额。城乡住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住民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与城乡住民基本医疗保险归并争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2017年,全市将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中拿出2.05亿元为城乡参保住民交纳大病保险金,确保我市513万城乡参保住民实时结算大病保险医疗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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